一、伤口护理:
手部:
1.三天内伤口尽量勿弄湿,每天须检视伤口有无红、肿、热、痛或血肿现象,直到伤口愈合为止。
2.若伤口潮湿,需马上擦干。
3.术后1-2周内勿提重物,以免伤口出血。
腿部:
1.三天内伤口尽量勿弄湿,每天须检视伤口有无红、肿、热、痛或血肿现象,直到伤口愈合为止。
2.若伤口潮湿,需马上擦干。
3.术后1-2周内勿提重物,以免伤口出血。
4.手术部位有淤血或小硬块是正常现象,他会慢慢吸收恢复,若血肿逐渐鼓起或走路感觉疼痛时,应立即返院就医。
二、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1.用药原则:依医嘱指示服药,不可自行调整剂量、次数或停药。
2.服药注意事项:
(1)若有服药抗凝血剂时,需注意有无出血情形,如解黑便、牙龈出血、皮肤碰撞淤血、血尿,当有以上出血情形,应立即返院就医。
(2)若有舌下含服救心药(NTG),应注意下列事项:
A.药物必须避光防潮,打开瓶盖取药后,应立即关紧。
B.含服后舌部有麻、刺痛、灼热感,是正常现象,若无此现象,有可能药物已过期。
C.药物开封后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若未开封则参考药瓶上的有效期限,若药物已超过期限,应请医师再开立一瓶。
D.含服时需坐着或躺着休息,以免头晕而发生危险。
E.胸闷胸痛未改善时,每隔5分钟可含一颗,如含第三颗仍未改善,须立即返院求诊。
三、活动、运动注意事项:
1.可采取有氧运动,如:散步、慢跑、游泳、骑脚踏车、跳有氧舞蹈,每星期可至少三次,每次30分钟。
2.勿在吃饭前后半小时内运动;运动前后5-10分钟须先做暖身运动。
3.勿做屏气用力动作,如提重物、推沙发、用力解便、抱小孩、突然蹲下或立定跳远等动作。
4.当运动时有胸部不适情形,应立刻停止,并予座椅上休息。
5.外出运动时,依医师指示随身携带救心药物。
四、饮食注意事项:
1.三餐均衡,勿暴饮暴食。
2.避免高胆固醇食物,如内脏类、蛋黄、鱼卵、蟹黄等。
3.避免高油饮食,如:肥肉及油煎、油炸、油酥的食物,烹调方法可用清炖、清蒸、水煮、凉拌等方法,以减少用油量。
4.避免高盐饮食,如加盐或烟熏的食品(香肠、腊肉、火腿、肉松、咸鱼、卤味等)及罐头类食品。
5.少喝酒及咖啡饮料。
五、日常生活注意事项:
1.需戒烟。
2.控制血压在正常范围以内(140/90mmHg)以下。
3.健康体重用国际通用的体质指数(body mass index,BMI)来衡量,以权衡身高对体重的影响,BMI由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得来。我国健康成年人体重的BMI范围为18.5 kg/m2—23.9 kg/m2,BMI在24kg一27.9kg/m2者为超重,大于等于28kg/m2者为肥胖。
4.避免紧张及压力。
5.睡眠要充足(每天至少8小时)。
6.您若同时还有糖尿病,应注意血糖的控制,避免再度增加血管硬化及阻塞的险。
六、特殊注意事项:
有以下情形出现时,应立即返院就诊:
1.有出血情形(如:血便、牙龈出血、皮肤碰撞易淤血、血尿等)。
2.胸痛且有含服救心药(NTG)无效时。
3.伤口有红、肿、热、痛或血肿时。
七、门诊复查:
出院后两星期内返院复诊,之后依医师指示回院追踪。
无锡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