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一、返回病房后即可恢复正常饮食,若无特别禁忌,可多喝水(约2000ml)以利显影剂排除。
二、若有小便困难或出血情形,请即刻通知护理人员。
三、伤口注意事项
◆自手部检查
(一)检查侧肢体可自由活动,但需上举,并高过心脏且避免弯曲用力。
(二)检查处先以弹力绷带压迫止血,2-4小时后逐渐拆除弹力绷带;如弹力绷带包扎过程中,若感觉太紧,需由医护人员松绑。第二天拆除弹绷后,局部消毒以纱布覆盖。
(三)护理人员会定时检视伤口处,确定有无出血情况;若伤口纱布有湿热感或手指有麻木感,应即刻通知医护人员。
(四)完成检查后的一周内,检查侧的手不可提重物,于复诊后由医师确认伤口愈合情况后,便可恢复正常活动。
◆自腹股沟部检查
(一)腹股沟部伤口需沙袋加压6-8小时。
(二)床头可抬高30度,臀部可左右移动,检查侧的肢体应保持平直,可伸直左右平移,不可弯曲,切记不可用力。
(三)未接受检查之下肢,可自由弯曲移动。
(四)需使用床上便盆入厕时,检查侧之下肢保持平直、放松
以手扶住沙袋,利用未接受检查的另一侧肢体弯曲,将臀部抬高,便盆放置臀部下方即可入厕。
(五)若伤口纱布有湿热感,应即可通知医护人员,检视有无出血情形。
(六)沙袋拿掉后,仍需平躺卧床休息,勿下床、勿侧卧,第二天经医护人员检查无出血后,方可下床活动。
无锡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