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快3

欢迎登录无锡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当前所在位置:导医服务 >> 医保信息 >> 内容阅读
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9年06月25日       点击数:     

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247号)的部署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结合智能监控筛查疑点、投诉举报线索,结合随机抽样,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针对有举报线索的案例,开展重点检查,一查到底。检查重点如下:

(一)检查医疗机构。检查医疗机构要覆盖不低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总数的7%,江阴市、宜兴市不低于10家;应包含不同等级、类型、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包括:

<!--[if !supportLists]-->1. <!--[endif]-->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if !supportLists]-->2. <!--[endif]-->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if !supportLists]-->3. <!--[endif]-->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if !supportLists]-->4. <!--[endif]-->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if !supportLists]-->5. <!--[endif]-->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if !supportLists]-->6. <!--[endif]-->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if !supportLists]-->7. <!--[endif]-->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if !supportLists]-->8. <!--[endif]-->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if !supportLists]-->9. <!--[endif]-->重点检查一些特殊治疗项目: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项目。

(二)检查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药店要覆盖不低于辖区定点零售药店总数的7%。重点检查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的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检查参保人员。重点检查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就诊频次较多、使用医保基金较多的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包括:

1. 复查大额医疗费用票据。对2017年以来住院单次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票据全面复查。结合智能监控数据,对医疗费用 5万元以下票据抽样复查;对反复轻症住院病人,抽查一段时间内住院病历,对比前后病史、检查、化验资料的一致性。发现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可以向前追溯。就诊医疗机构需积极 配合核实票据的真实性。

<!--[if !supportLists]-->2. <!--[endif]-->复查过高门诊费用的真实性。重点复查2017年以来,年度门诊医疗费用明显增高参保人员的就医情况。统筹地区对门诊费用排名前100位的参保人员进行全面复查。结合智能监控情况,对其他参保人员就医行为抽样复查。

二、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江阴市、宜兴市要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卫生计生、公安和食药监局各抽调1人,参加专项行动检查队伍。专项行动检查队伍共设3个检查小组,负责具体专项行动检查工作。专项行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拟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全程跟踪并汇总专项行动情况。具体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的检查,负责异地票据的核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反医疗保障的行为实施协议处理、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察委处理。

卫生计生部门:督促医疗机构配合专项行动检查。参与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规医疗机构、违规医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公安部门:办理医保领域发生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药监部门:协助开展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次专项行动。要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要求确保完成检查任务。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参加专项行动。要落实检查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及时反馈工作动态,真正形成反欺诈专项行动的合力。

(三)严肃纪律,廉洁工作。各地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习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不得因检查影响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正常工作秩序。

(四)剖析总结,完善制度。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从源头治理。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