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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收费管理制度
2008年06月23日       点击数:     
 

 

无锡市人民医院

物价收费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医院收费管理,规范医院收费行为,适应新形势下医院改革、发展的需要,现对医院物价收费相关管理规定如下。

医院会计科为医院物价收费管理的职能科室。

一、     建立物价收费管理领导小组

(一)    组长:程新亚副院长

(二)    副组长:周建新副处长

(三)    小组成员:物价员及各病区护士长、各检查科负责人。

二、价格监督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医院医疗价格收费工作。

(二)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管理医院医疗价格收费工作。

(三)物价员职责

1、          专职物价员负责医院医疗收费价格,熟悉物价政策,掌握医疗收费标准。

2、          对各科室上报的新增项目进行成本测算,并向物价管理机关申报收费。

3、          接上级部门的调价通知后及时调价,并通知各收费科室。

4、          定期检查核对收费价格,不定期对医院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汇报。

5、          处理收费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做好病人投诉的接接待处理记录工作。

6、          对各病区护士长、各检查科负责人进行业务指导。

7、          做好医疗价格公示工作。

(四)    各病区护士长、各检查科负责人职责

1、          协助物价员做好对本科室开展的新项目的成本核算。

2、          对本病区贵重材料的使用进行监督,杜绝漏费现象的发生。

(五)药价员职责

1、          负责全院药品价格工作,熟悉药品价格政策,掌握国家药品价格信息。

2、          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核对,确保医院药品价格的准确性。

3、          接上级部门的调价通知后及时调价,并通知各收费科室。

4、          做好医疗价格公示工作。

三、医疗费用审核制度

(一)    定期对门诊、住院病人费用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与有关科室见面,作为价格差错责任追究依据。

(二)    各病区护士长负责本科室收费“三统一”的检查。即医嘱、记费、报告三统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    各检查科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收费的检查,重点检查多收、漏收和不收费的问题。

四、价格投诉接待制度

(一)接待部门

医院会计科为医院物价收费管理的职能科室。会计科、一站式服务中心、院办、医务处、门诊办公室实行首科负责制,各部门不得推诿病人。

(二)做好病人投诉内容的记录工作。对于当场可以解决的问题当场处理完毕。对于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与病人解释,征得病人的理解,待了解清楚后答复病人。

(三)对于已处理完毕的投诉,及时反馈给有关科室,以引起足够的重视,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对于病人投诉,如存在医院差错,应向病人道歉,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病人,对于由于病人理解因素,给予耐心解释。

五、价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在医疗费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原因分别处理:

(一)    对于由于信息系统的原因,由信息部门立即整改,作为季度考核扣分依据,造成病人投诉的、影响医院声誉的,除向病人道歉外,按员工处罚条例执行。

(二)    对于由于收费或记帐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多收、漏收和不收费,造成医院损失的由个人赔偿。造成病人经济损失的除个人赔偿外,向病人道歉,按员工处罚条例执行,并下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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