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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条例 为院安全护好航
2018年10月31日       点击数:     

    为更好地保障医院安全,突出学法、用法、维法,10月25日下午,在人民医院警务室,医院保卫处和辖区派驻警务人员、保安特勤骨干18人共同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儿院保卫科副科长丁振常主持。

 
    会上,保卫处处长阚洪明组织大家学习了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他强调该条例是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体现了国家对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关切,我们只有全面学习和理解才能更好地维护好保障好我院的良性发展。他就条例中的“预防、处理”两大方面条款重点进行辅导,让大家明白条例中的患者“死亡时限”、“谈判人数”、及“解决途径”等数字概念。以便能更好地做好相关处置工作。金匮派出所常驻我院警务室华德锋副所长就《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进行了宣教。为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暴力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28个部委于2018年9月25日联合签署发布《惩戒合作备忘录》,对扰乱医疗秩序行为具有很强的威慑性,将切实保障医患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长效发展。华所长根据条款并结合我院目前实际,就“正当防卫”、“介入慎武”、“正确判险”、“警医协作”等方面向安保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解读。

 
    会后丁振常作总结发言:作为医院安全保障部门,务必系统学习、深刻理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学以致用,尽心竭力做好安全保障。与会人员表示一定以实际行动,为医院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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