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快3

欢迎登录无锡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当前所在位置:科教之窗 >> 住培基地 >> 内容阅读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docx
2019年04月08日       点击数: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科教发〔20144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进一步提高住院医师培训质量,我委组织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提高培训基地建设、认定、管理和培训实施的规范化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

         2.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822

 

 

 

 

 

 附件1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

 

总 则

 

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订本标准.

一、基地设置

()基地分类

基地分为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基地由符合条件的专业基地组成,专业基地由符合条件的专业科室牵头,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共同完成培训任务.

()专业基地类别

本标准的培训专业基地类别共34个: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G神经外科、外科G胸心外科、外科G泌尿外科、外科G整形外科、骨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医学遗传科、预防医学科、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影像科.

()设置原则

培训基地应设在三级甲等医院.培训基地间可建立协同协作机制,共同承担培训任务.根据培训内容需要,可将符合专业培训条件的其他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甲等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作为协同单位,形成培训基地网络.

()其他要求

.拟申报专业基地的单位必须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各专业基地细则规定的要求.

.专业基地所在医院的相关科室缺如或疾病种类数量不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相应要求的,可联合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或二级甲等医院作为协同医院,协同医院数量不超过3家.

.相关专业科室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专科医院,须联合区域内培训相关专业基地所在医院作为协同医院.

二、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医院资质

.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近3年来未发生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重大医疗事故.

()培训设施设备

.培训基地的科室设置、诊疗能力和专业设备等条件能够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各专业基地细则的要求.

.有满足培训需要的教学设备、示范教室及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中心等教学设施.

.图书馆馆藏资源种类齐全,有满足培训需要的专业书刊、计算机信息检索系统与网络平台.

()培训制度建设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培训基地主要行政负责人作为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地的培训工作,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作为协调领导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实行科室主任责任制,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带教和管理职能.

.有3年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实施经验;有系统的培训方案、实施计划、培训人员名单及考核成绩等记录.

.有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及时评价培训对象的培训效果和指导医师的带教质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作为考核科室建设和指导医绩效的重要指标.

()其他要求

.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培训对象有关待遇和培训期间的有关人员管理工作.

.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培训标准、培训考核,加强医疗安全教育、监督和培训指导,创新培训方法,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专业基地基本条件

()师资队伍条件

.专业基地指导医师的中高级职称的比例应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各专业基地细则的要求.每名指导医师同时带教的培训对象不超过3名.

.指导医师由任职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医师担任,熟悉本专系统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较强的指导带教能力,严谨的治学态度,熟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患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专业基地负责人除应具备指导医师的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及科研能力.

()科室建设条件

.专业基地的总床位数、年收治病人数、年门诊量和急诊量、配备的专业诊疗设备等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各专业基地细则要求.

.专业基地收治的疾病种类基本覆盖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治数量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各专业基地细则要求.

.能按照相关医疗制度要求,规范开展疑难疾病和死亡病例讨论、定期查房、转诊会诊、医疗差错防范等教学、诊疗和科研活动.

()其他要求

.牵头组织协调相关专业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具体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全过程管理和培训考核相关工作,并配合做好其他专业培训对象的指导带教管理工作.

.培训过程管理落实科室主任总负责制和指导医师负责制.科室主任统筹落实入科教育、过程考核、出科考核和定期评估,并定期检查评价指导医师带教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指导医师负责落实培训计划,将医德医风、医患沟通和职业素质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指导督促培训对象完成培训内容并如实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

 

 

 

 

 

全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要求和培训基地认定标准总则规定,制订本细则.

一、全科临床培训基地

()全科临床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科室设置齐全,至少设置以下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全科(或具有全科医疗功能的科室,如老年科、综合保健科等)、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科、感染疾病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检验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等.未设置妇产科、儿科、精神科、感染疾病科、中医科的医院可与相关专科医院联合申报.

.全科专业基地所在医院规模

()总床位数≥500张;年门诊量≥40万人次,年急诊量≥2万人次,年出院病人数≥1万人次.

()收治的病种数应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要求.

()科室需配备的医疗设备应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相关专业细则中的各项要求.

()有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中心,具备可满足教学、实践操作等使用的临床技能模拟训练设备.

()医疗工作量:内科、外科、全科、妇科和儿科等主要培训科室,每名带教的指导医师在病房工作管理5张病床以上,门诊工作日接诊20名以上患者,急诊工作日接诊15名以上患者.

.医院主管领导需经全科医学相关知识培训,对全科医学有较清晰和全面的认识.

()全科临床培训基地师资条件

.人员配备

()指导医师与培训对象比例为1∶2.

 ()全院有不少于5名负责全科医学教学的骨干师资,其中,必备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每个科室至少1人;师资队伍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比例不少于1/.

.指导医师条件

()应接受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的师资培训,并获得师资培训证书.

()理论课授课教师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临床教学指导医师应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

()有临床带教经验,掌握和熟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要求.

()具有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与教学能力.

()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指导学员进行科研工作.

()热心于全科医学教学工作,取得全科师资资格后能够保证指导培训对象的教学时间,每年必须参加全科医学师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每个月指导或参与社区卫生实践工作不少于半天.

.专业基地负责人条件

()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的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超过15年.

()具有良好的教学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全科基层实践基地

()基层医疗机构标准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条件

()为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设有全科和预防保健科.能够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的要求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辖区服务人口数原则上不应小于5万,每名指导医师经常联系的服务对象不少于200人.

()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完善.

()与上级医院建立有定点协作关系或双向转诊关系.

()有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黑板、投影仪、计算机等必需教学设备条件;图书室至少有10种以上全科医学、社区卫生等相关领域学术刊物,20种以上常用参考书或工具书,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信息检索功能.

()医疗设备应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全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细则»的各项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师资条件

()具有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3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

()经过全科医师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应当有5名以上指导医师接受过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的师资培训,并获得师资培训证书.

()指导医师应当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指导医师每日平均服务量不低于20人.

()保证教学时间,每年必须参加全科医学师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

.辖区政府设置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具备开展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地方病预防、慢性病报告、高危人群和患者干预与管理、职业病防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设有流行病与传染病预防控制、免疫预防、公共卫生、艾滋病性病防治、职业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化和微生物检验等专业科室.在地方病和寄生虫病流行区,还应当设有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相关科室.

.人才梯队合理,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30%,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40%,承担高等医学院校公共卫生教学和实践任务.

 

 

 

 

 

 

附件2

 

 

总 则

 

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住院医师培训工作,制订本标准.

一、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职业道德

热爱祖国,热爱医学事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弘扬人道主义的职业精神,恪守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生命、平等仁爱、患者至上、真诚守信、精进审慎、廉洁公正.

()专业能力

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了解和运用循证医学的基本方法,具有疾病预防的观念和整体临床思维能力、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自主学习和提升的能力.

()人际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

能够运用语言和非语言方式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和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协调和利用卫生系统的资源,提供合理的健康指导和医疗保健服务.

()教学与科研

能够参与见习/实习医生和低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带教工作,具备基本的临床研究和论文撰写能力,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资料.

 二、培训内容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分专业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

()专业理论

专业理论学习应以临床实际需求为导向,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理论和临床专业理论.

.公共理论

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相关人文知识等,重点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章制度和标准,医学伦理学,医患沟通,重点和区域性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预防医学、社区卫生、循证医学和临床教学、临床科研的有关基础知识.

.临床专业理论

主要学习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应融会贯通临床实践培训的全过程.

()临床实践

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学习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方法和临床路径,危重病症的识别与紧急处理技能,基本药物和常用药物的合理使用.达到各专业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

掌握临床通科常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临床合理用血原则、心肺复苏技术、突发性疾病院前急救、姑息医疗、重点和区域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与正确处理流程.在培训第一年能够达到医师资格考试对临床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熟练并规范书写临床病历,在轮转每个必选科室时至少手写完成2份系统病历.

三、培训年限与方式

()培训年限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在校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3个月).

已具有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依据本培训标准,结合其临床经历和实践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为3年.

()培训方式

培训对象在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培训任务.

培训基地负责住院医师的专业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训,主要采取在本专和相关专业科室轮转的方式进行.

公共理论主要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有计划的自学等方式进行,可分散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完成.

四、其他

()各专业按照相应专业培训细则实施.

()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区疾病谱适当调整相关专业培训内容,原则上

不得低于相应专业培训细则的要求.

()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定.

 

 

 

 

 

 

 

 

 

 

 

 

 

 

全科培训细则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